关于启用新一轮学校采购工作代理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5 点击次数:3739 发布人:张红梅

校内各单位:

   为促进学校采购工作规范发展,进一步推动采购业务专业化进程,提高采购效率,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招办”)通过公开遴选确定了新一轮学校采购工作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期限

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二、代理机构名录: 采购代理机构名录    外贸代理机构名录

其他

1.采购工作代理机构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根据相关规定向采购项目的中标人收取相关代理服务费。

2.在代理服务期内,若有新的法律、法规出台或其它改革事项,相关项目可适时变更或终止。

3.咨询电话:工程采购类:张老师 029-85310696;货物服务采购类:曹老师 029-85310696;

            外贸进口类:曹老师 029-85310696

办公邮箱:zbb@snnu.edu.cn

4.监督电话:029-85319097;处长信箱:skys@snnu.edu.cn

 

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6年1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