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行政办公后勤保障用设备中央政府采购流程

发布时间:2024-01-23 点击次数:6879 发布人:任涛

  凡属于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内使用方向为行政办公、后勤保障的设备及服务,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计算机软件、服务器、计算机网络设备、复印机、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多功能一体机、打印设备、扫描仪、投影仪、乘用车、客车、云计算服务项目的采购(例外情况请仔细阅读目录),需按照本流程执行:

  一、采购申报    填写 附件1:央采申报表。

 注意:每年10月、11月、12月采招办不再受理使用当年国库经费购置本流程中的设备。原因:央采周期过长,无法满足国库年底支付的要求。11月9日以后,仅能受理申报了第二年政府采购预算(需要有证明材料)的项目,否则无法执行。

  二、采购信息查询

(一)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复印机、打印设备必须通过中央国家机关批量集中采购。

  注意:台式计算机不包括图形工作站;便携式计算机不包括移动工作站;复印机不包括印刷机;打印设备指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热式打印机,不包括针式打印机和条码专用打印机。

 1.在附件中查询批量集中采购配置参考标准,根据采购需求及预算批复情况,认真确定配置名称;

 2.填写附件中央国家机关批量集中采购实施计划配送信息表,座机确保带上区号029,核对信息无误后,请登录系统 https://cg.snnu.edu.cn,依次点击:无需线上调研--数字校园门户认证登录--采购人--采购立项--采购立项申请--发起采购申请--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申报表和配送信息表--保存并提交;填报时间不限,采招办即时审核。注意:若在每月的7日(若为节假日,则为上一个工作日)之前没有收到审核通过的短信、邮件确认信息,请及时和采招办029-85310696联系确认。

 3.采招办及时汇总、合并各单位计划采购信息;

 4.按照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要求,采招办于每月5日16:00前(若为节假日,则为前一个工作日)发送学校汇总的批量集中采购计划至中央政府采购网,教育部于每月9日审批,过时将归入下月批采计划,审批完后由教育部上报财政部,财政部统一组织采购实施

 5.成交结果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首页左侧“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模块内对应期次的成交公告中进行查询。

(二)多功能一体机、扫描仪、投影仪必须通过中央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进行采购。

 注意:多功能一体机指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多功能一体机;扫描仪指平板式扫描仪、高速文档扫描仪、书刊扫描仪和胶片扫描仪,不包括档案、工程专用的大幅面扫描仪;投影仪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投影仪。

 采购人在采购前,可先登陆中央政府采购网电子卖场(http://mkt.zycg.gov.cn/mall-view/#),在电子卖场查询所需购买的产品及型号。

 注意:所选产品范围限于各电子卖场官网的全线自营产品,不包含通过电子卖场平台销售的第三方产品。

 产品及型号确定好后,联系代理商,落实供货相关事宜,填写附件中电子卖场登记表(备用), 座机确保带上区号029,核对信息无误后,请登录系统 https://cg.snnu.edu.cn,依次点击:无需线上调研--数字校园门户认证登录--采购人--采购立项--采购立项申请--发起采购申请--填写相关信息--保存并提交;填报时间不限,采招办即时审核。注意:若在一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审核通过的短信、邮件确认信息,请及时和采招办029-85310696联系确认。

(三)其它目录内品目,必须通过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www.zycg.gov.cn/)采购,详细请前来校务楼105咨询采招办。

三、采招办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下订单

四、配送、合同、验收和结算

 配送:静静等待供应商货物配送(时间从几天到三个月不确定),在收到配送货物的同时,需要仔细检查是否一并收到合同、电子验收单,还有可能的发票,若没有收到要尽快联系落实。

 合同:收到合同第一时间在系统 https://cg.snnu.edu.cn,依次点击:无需线上调研--数字校园门户认证登录--采购人--中央集中采购--采购结果录入,同时将合同纸质版提交采招办校务楼105室签署。采招办在签署完成后会第一时间通知领取。

 验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 号)“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项目执行单位应当根据合同及随合同一并收到的电子验收单要求自行组织验收,签字确认并向采招办备案验收结果,扫描下面二维码完成验收备案

 结算: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

业务咨询:曹睿   029-85310696